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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今日起实施引导推动汽车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9-06 16:42:33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金融公司监管,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修订发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今日起施行。

作为支持服务汽车产业链条的专业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从无到有、不断成长,为促进我国汽车消费、助力畅通汽车产业链、支持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发挥了积极作用。《办法》的修订,以风险为本加强监管,引导汽车金融公司聚焦主业,增加风险管理要求,细化风险控制。

业内人士认为,本次修订后发布新《办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汽车金融公司监管,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促使其坚守专营专业汽车消费信贷功能定位,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监管理念与时俱进 新规更符合当下实际

经过多年发展,汽车金融公司在汽车金融市场中的地位日趋稳固,汽车金融已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专门提供汽车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汽车金融公司行业发展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末,全国25家汽车金融公司的资产规模已达9891.95亿元,总体保持稳定。零售贷款余额为7852.58亿元,同比略降3.51%;库存批发贷款余额为1126.9亿元,同比上升8.73%;融资租赁余额61.5亿元,增幅达29.45%。

伴随着汽车金融公司行业的发展,管理办法先后经历了三版修订。第一版是2003年原银监会发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同年还发布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第二版是2008年原银监会发布经过重要修改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三版则是本次修订后发布的。此次《办法》的修订实施,会对汽车金融市场乃至整个汽车市场产生哪些影响?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金融分会秘书处负责人周伟对新华网表示,《办法》为汽车金融行业更有力地支持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打造专业能力和提升自身治理水平指明了方向,也表明了政府支持汽车行业、汽车消费市场,将进一步释放出消费潜力,以及提振消费升级的信心。

距离上次《办法》的修订已经过去15年时间。这期间,国内汽车市场、汽车金融市场、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竞争格局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很多当时的监管理念已经不能适用于目前的市场现状。周伟认为,《办法》的修订更加符合当下汽车行业的实际需要和汽车金融服务主体的内在诉求。

此次《办法》的修订,也将对主机厂商的金融公司形成利好影响。“《办法》将汽车附加品融资列入业务范围,允许客户在办理汽车贷款后单独申请附加品融资。允许向汽车售后服务商提供库存采购、维修设备购买等贷款。允许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资租赁业务,同时规定回租业务必须基于车辆真实贸易背景。对于主机厂厂商的金融公司来说,能够推出更多的金融产品,利用更多的手段服务消费,助力该品牌的汽车销售。”周伟表示。

监管更精准更细化 引导行业良性发展

从内容上看,新规内容更加全面、精准和细化,管理也将更加严格,引导汽车金融行业良性发展。《办法》将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从新车延伸到全产业链,包括二手车、售后服务和汽车附加品。

《办法》规定,允许客户在办理汽车贷款后单独申请附加品融资。允许向汽车售后服务商提供库存采购、维修设备购买等贷款。允许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资租赁业务。

对于新增的汽车附加品业务,在风险监管方面亦相应增加了要求。汽车附加品融资金额不得超过附加品合计售价的80%;合计售价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合计售价的70%。汽车金融公司应当加强对汽车附加品交易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审核与判断,收集附加品相关交易资料或凭证,并加强贷款资金支付和用途管理。

在风险管理方面,《办法》要求汽车金融公司应当建立与业务规模和风险状况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健全适应业务特点的风险治理架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或缓释各类风险。汽车金融公司还应当建立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提升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应实行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制度,建立审慎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制度,及时足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未提足准备的,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新增风险监管指标是《办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办法》规定,对单一借款人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自用固定资产比例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40%;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50%等。

把握产业发展趋势 提升专业金融服务能力

近年来,面对市场参与者不断涌现、消费客群变动等多重考验,我国汽车金融公司依托大数据、线上化等渠道,加快拓展信贷业务,满足了消费者买车、换车等金融需求,同时把握汽车产业发展趋势,在探索新能源汽车直销、车电分离新模式、推动绿色出行发展等方面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向“生态”“科技”及“综合服务提供”等方向创新发展,行业稳健发展的基础愈发牢固。

《报告》分析称,得益于金融市场的深化发展和各汽车金融公司的不懈努力,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从单一的银行借款和资本金注入向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延伸。2020至2022年共有6家汽车金融公司完成增资,其中1家在2022年完成增资。2022年共有17家汽车金融公司发行了44单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规模达2166.80亿元;2家汽车金融公司发行了3单金融债券,总发行规模为70亿元。

展望汽车金融市场发展,周伟表示,头部企业的马太效应明显,目前最重要的汽车消费金融参与者,仍然是银行和主机厂金融。其中银行因其资金成本更低、体量更大,在市场竞争中优势最为突出的。特别是在目前金融市场资产紧缺的环境下,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纷纷大力布局汽车金融,对其他服务商形成了较大的挤压效应。头部的汽车金融公司(AFC)大多是比较早成立的一批汽车金融公司,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主机厂品牌和资源的优势,其业务量与该品牌车型销售有将强的关联性,目前在新车金融市场受银行冲击更大,并且已经有一些主机厂金融已经提前布局二手车金融等非标服务场景。

“总体来看,这些头部的玩家只会越来越强,资金容积实力、渠道扩展的能力以及竞争力会越来越强。此外,因资金成本较高,原来的金融租赁公司原来主要做二手车金融,也纷纷业务下探,开始关注车主贷服务。而融资租赁企业在此前的三年时间内已经完成了市场优胜劣汰并纷纷向助贷平台转型的,已经成为持牌机构快速展业及覆盖下沉市场的重要渠道。”周伟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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